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划拨土地使用权转出让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

发布人: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:2015/2/27 浏览: 次

一、设定依据
《物权法》第九、十条
《土地登记办法》第二、二十八条
《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》第四、二十六条
二、项目内容 
划拨土地使用权转出让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
三、申请材料
1、《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》             原件1份
2、申请人身份证明                 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
3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                原件1份
4、土地出让综合价金缴纳凭证                复印件1份          
5、原土地房屋权属证书或已注销的证明文件           原件1份 
四、受理条件
要件齐全,内容真实
五、申请受理机关
奉节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
六、决定机关
市国土房管局或区县人民政府或区县国土房管局
七、收费标准及依据
见
附表
八、办件时限
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
九、证件及有效期限
《房地产权证》
十、办理程序
见
权属登记工作流程图
十一、办理地点
奉节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
十二、联系电话
5655146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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